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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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標準要如下:
如果電動自行車的驅動系統和控制系統已經設計完成,并且具備了良好的指標體系,則整車廠可以開始對其緊要的儲能部件--蓄電池提出要求。電動自行車蓄電池以其特有的少維護、免維護以及放電性能較穩定的等優勢,使市場對其接受的能力一再增加,但市場的世紀使用情況JB/T10262-2001標準中規定的性能參數相差甚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行業標準要求(以6-DZM-10為例)
(1)2小時容量:10AH以上(以5A電流放電到1.6V/單位的時間不少于120MIN),
(2)荷電保持特性:存放28天,剩余容量不低于8.5AH.
(3)大電流放電特性:以15A電流放電5MIN,端電壓不應低于1.4V/單格。
(4)過放電特征:在定阻抗的條件下,以A的電流連續放電21H,其容量不應低于7.5AH.
(5)-10攝氏度容量:在零下攝氏度的環境中存儲10H,實際容量不低于7AH,
(6)過充電特征:以1.2A電流連續充電48H后,,實際容量不得低于9.5AH,外觀不得出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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