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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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在生活中,我們不了解要怎么解決這種用過的廢舊電池,而且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電池是危害極大的污染物。事實上,從2008年起,一次性干電池就不再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那么,是不是所有電池都不屬于危險廢物?都不需回收和不值得回收?也并非如此
▲可充電電池和紐扣電池還含有對環境和人體有危害的重金屬等有毒物質,還需回收解決
法國勒阿弗爾,電池回收再循環利用
一次性干電池現已不屬危險廢物,可以與生活垃圾一起丟掉
手機電池屬需回收電池
電池自誕生以來已經風靡全球百余年,最開始時,人們并沒有意識到大量一般干電池的使用會存在污染,但在意識到之后,又迅速將其危害妖魔化,其陰影長時間在影響著我們。盡管如今大部分一次性干電池已經沒有哪些污染了,但很多人并不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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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電池,風靡全球上百年
1786年,意大利生物物理學家伽伐尼在做青蛙解剖時,兩手拿著的不同金屬器械無意中同時碰到青蛙的大腿,青蛙大腿的肌肉立刻抽搐了一下,好像受到電流的刺激,而只用一種金屬器械去觸碰青蛙,卻無此反應。伽伐尼認為,這種現象的出現是因為動物體內存在著一種生物電。1791年,伽伐尼將試驗結果寫成論文,發表后震驚科學界。
伽伐尼的好朋友、大名鼎鼎的意大利物理學家伏特卻認為,引起青蛙腿部肌肉抽搐是因金屬與蛙腿組織液之間萌生了閉合回路電流的刺激造成的,關鍵在于蛙肌中含有導電液體。
對于伏特的異議,伽伐尼重新做了多次嚴密的試驗,認定青蛙體內實在存在著生物電,是生物電造成青蛙大腿肌肉的抽搐。
伏特在隨后的試驗中,則發現如果不用蛙腿,只用兩種不同的金屬和濕的溶液接觸,也能萌生電。1799年,伏特用不同的金屬圓片和浸過鹽水的濕紙片交替重疊成一個高高的圓柱,并從圓柱兩端引出了持久的電流,這就是有名的伏特電堆(也被稱作伏打電池),是人類最早發明的化學電池。實際上,伏特電堆就是串聯的電池包,它成為了早期電學試驗以及電報機的電力來源。。
電池作為能源,電壓穩定,供電時間長,且結構簡單,攜帶操作簡便,不受外界氣候和溫度的影響,因此在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得到了廣泛的使用。但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很少有人關注到電池對環境的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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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電池的污染曾是人們繞不開的話題
隨著各類電池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使用,其對環境的污染問題慢慢受到人們的重視。廢舊電池內,除了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鎘、鉛、汞、鎳、鋅、錳等以外,還有廢酸、廢堿等電解質溶液。如果隨意丟棄,腐敗的電池會污染水源,侵蝕人類賴以生存的莊稼和土地,影響種子發芽,使土地酸化和鹽堿化,對人類的健康構成巨大的威脅。
例如,在很長的時期內,一次性干電池加工要加入一種有毒物質汞(俗稱水銀)或汞的化合物,以阻止電池中陰極金屬鋅的氧化而延長電池壽命。中國堿性干電池的汞含量達1%-5%,中性干電池汞含量超過0.025%,全國每年用于加工干電池的汞就達幾十噸之多。但是汞和汞的化合物都具有很強的毒性,對人體的內分泌系統、免疫系統、神經系統均有嚴重影響,吸收過多會引發口齒不清、步態不穩、四肢麻痹,最后導致全身痙攣、精神失常而死。
而那些隨意丟棄的電池,汞會慢慢從電池中溢出,進入土壤或水源,通過食物和飲水被人體吸收,一些汞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無機汞可以轉化成甲基汞,被魚類所吸收,人吃用了這種魚后,同樣對健康萌生危害。
另外,不少電池為了提高使用壽命,都加有重金屬鎘。鎘對人體的腎、骨質等都有嚴重損害;1993年,國際抗癌聯盟還將鎘定為IA級致癌物。
雖然鉛并不是制作干電池所必需的重金屬,但是2010年往日,由于我國制造干電池的原材料中往往含有一定含量的鉛,因此鉛毒經常就無法避免。
廢棄電池的危害對于中國來說,比起世界上許多國家更為嚴重。早在1980年,我國干電池的產量已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同時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電池消費國。1998年中國干電池的加工量達到140億只,而同年世界干電池的總產量約為300億只,我國的干電池產量占了世界產量近半。2012年,中國擁有的電池加工企業達1400多家。電池對環境的污染和對人體的危害在我國便成為繞不開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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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干電池已大部分沒有污染了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國慶表示,電池按使用方式看,分為一次性電池(干電池)和二次性電池(充電池)。干電池組括碳性電池、堿性電池等;充電池常見的有鉛酸蓄電池、鎳鎘電池、鎳鐵電池、鎳氫電池、鋰電池等。
曹國慶說,一次性干電池中的碳性電池的全稱是碳鋅電池,也稱為鋅錳電池,價格低廉,但電容量低,不適合需要大電流量和較長期連續工作的場合。一次性干電池中的堿性電池又稱堿性鋅錳干電池,是一種壽命較長的一次性電池,它以氫氧化鉀為電解液,外殼是鋼殼,安全性比碳性電池大大提高。雖然堿性電池價格是碳性電池的1.5-2倍,但是其萌生的電量是碳性電池的4-5倍,很受消費者的歡迎。目前,在一次性干電池市場上,碳性電池已較少見了。
那么,一次性干電池的污染問題在今天的情況又是要怎么樣的呢?
曹國慶告訴記者,早在2003年,我國環保部發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就已經認定廢棄的一般鋅錳電池和堿性鋅錳電池不屬于危險廢物,并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聚集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性電池。從2008年起,一般干電池就不再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了。
這種情況是怎么樣實現的呢?原來,為知道決電池的污染問題,1997年12月31日,中國輕工總會、原國家環保總局等9個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限制電池產品汞含量的規定》,要求我國電池行業限制電池產品的汞含量,首先實現低汞,最終達到無汞。所謂低汞,就是電池中的汞含量小于電池重量的0.025%;所謂無汞,就是電池中的汞含量小于電池重量的0.0001%。
依據規定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加工各類低汞電池;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市場經銷低汞電池。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加工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的電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經銷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的電池。
為了消除一般干電池中鎘、鉛的污染,在2009年9月,我國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堿性及非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中汞、鎘、鉛含量的限制要求》,規定從2010年7月1日正式實行該要求。要求規定,堿性干電池中每克鎘含量不得超過20微克,鉛含量每克不得超過40微克,這個標準對人體已基本無害,也達到了以歐盟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對電池的環保要求。
可以說,目前在國內市場上銷售的絕大多數一次性干電池已基本無汞、無鎘、無鉛,就算含有,其含量已符合國家的標準要求,不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萌生顯著影響。
可惜的是,由于科普不到位,很多人并沒有認識到一般干電池已沒有哪些污染了,但往日環保宣傳中有關電池污染的威脅還留在記憶中,比如一節一號電池在地里腐爛,它的有毒物質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價值;扔一粒紐扣電池到水中,其所含的有毒物質會造成60萬升水體的污染,相當于一個人一生的用水量等等。因此,不少消費者盡管沒有找到很好的回收利用廢舊電池的方法,但他們還是將這些電池都留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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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充電電池和紐扣電池仍存在較大污染,仍需回收解決
不過,曹國慶告訴記者:盡管一般干電池完全可以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扔掉及解決,但是鎘鎳手機電池、紐扣電池和其他各種充電電池仍需回收解決。截至目前,這些電池在發生作用時依舊需要鎘或者鉛、汞等重金屬元素參與,在技術上還沒有找到理想的替代方案。由于他們含有較多對環境有害的重金屬元素,廢棄后應投放至專用的廢舊電池回收箱中,或投放至有害垃圾筒(箱)內,才能夠避免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目前,北京市唯一的電池回收機構安定衛生填埋場的電池庫已經堆積了1300多噸廢舊電池且未經解決。因為從1998年起,從全市各處回收的廢舊電池源源不斷地運往這里,大量的一般干電池和鎘鎳手機電池、紐扣電池等仍有污染的電池混合在一起,要怎么樣解決它們已經成為一個十分頭痛的問題。
從2011年開始,蘇州在全市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并在居民小區收集廢舊電池。據悉,2012年蘇州共有24個居民小區進行了垃圾分類試點工作,2013年則增加至197個,包括機關、學校、居民小區等。截至2013年年底,收集廢舊電池超過5噸。這些廢舊電池中有80%以上為已基本實現了低汞和無汞化的一般干電池,采用衛生填埋等就可以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但是,收集到的這些電池中,混入了不少仍有害的電池,要分揀的話,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得不全部作為有害垃圾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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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回收不僅僅是污染問題
曹國慶表示,從另一個角度說,電池回收并不僅僅是環境污染問題,從資源循環利用而言,對所有廢棄電池都應當進行回收利用。
我國今年電池產量將達150億只,其中70%是鋅錳干電池,居世界第一位。以每年加工100億只干電池計算,將要消耗15.6萬噸鋅,22.6萬噸氧化錳,2080噸銅,2.7萬噸氯化鋅,7.9萬噸氯化銨,4.3萬噸碳棒。如果將廢棄的電池進行回收加以利用,不論是從經濟效益還是從對環保的貢獻來說都有巨大價值。
但目前的情況是,鎘鎳電池、氫鎳電池、鋰電池、鉛酸電池等可充電電池由于含貴重金屬多,有一定的市場價格,回收率比較高。而一次性干電池由于所含金屬價值較低,回收成本高,利潤很低甚至會虧損,所以社會上鮮有資本投入。
這些年來,國內廢舊電池一直沒有較好的解決辦法,全國范圍內也缺乏專門的解決工廠,僅有的幾家試水廠家也處于觀望狀態,這讓各地回收到的大量廢舊電池處于堆放狀態而無法得到專業解決和利用。
曹國慶認為,既然合格的一次性干電池對環境并沒有哪些污染,回收利用的問題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在這樣的情況下,居民在使用后筆直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扔掉就可以了。等到未來有了完善的回收利用途徑,再鼓勵居民分類回收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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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達國家要怎么樣對待電池回收
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對廢舊電池的解決有很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歐盟在電池管理方面近幾十年來一直走在了世界前列,目前在歐盟,有12個國家要求零售商將已經銷售的電池在用完后全部召回。而德國、奧地利、荷蘭和瑞典提出了比歐盟標準更加嚴厲的電池立法。
自1998年4月起,德國開始強制性執行新的廢舊電池回收解決法規,法規要求所有的電池加工廠家非得對他們的產品承擔全部回收責任。對消費者則要求將使用完的干電池、紐扣電池等各種類型的電池送交商店或廢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廢品回收站非得無條件地接受廢舊電池,并轉送解決廠家進行回收解決。
同時,他們還對有毒性的鎳鎘電池和含汞電池實施押金制度,即消費者購買每節電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當消費者拿著廢舊電池來換購新電池時,價格中可以自動扣除押金。
在廢舊電池解決技術方面,德國也十分領先。在德國的馬格德堡近郊區,興建了一個電池濕解決裝置,在這里除鉛酸電池外,各類電池均以硫酸溶解,然后借助離子樹脂從溶液中提煉各種金屬物,電池中95%的有用物質都能被提煉出來,這套裝置年出產能力可達7500噸。
在日本,強制回收廢舊的可充電電池,對于一次性干電池,雖然沒有全國性強制回收規定,但許多地方政府依舊強制回收,這類電池的回收率達30%左右。
建于日本北海道的野村興產株式會社主要業務是廢棄電池和廢棄熒光燈解決。對于舊電池,主要回收其中的鐵殼和其他金屬原料,并進行二次產品的開發制造。每年該株式會社從全國收購的廢舊電池達13000噸,93%是通過民間環保組織收集,7%是通過各廠家收集。
在美國,電池管理則按電池有害成分予以劃分,主要通過零售商店、社區回收站等回收體系進行回收。
美國和日本在廢舊電池回收后,均交由企業解決,每解決一噸政府給予一定補貼。韓國則規定,加工電池的廠家,每加工一噸要向政府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作為回收和解決的費用,同時要征收環境治理稅。對于指定的廢舊電池解決企業,則減免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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