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屁股下面的電池是不是安全是電動車用戶最關心的問題。
如果你的汽車裝有40度電池,40千瓦時=144000kj,每克TNT炸藥含有4.2kj的能量,那么40度電池的能量相當于34.2kgTNT炸藥。因此,電池的安全性尤為緊要。
我常常看到一些汽車公司在宣傳中說,為了夸耀自己的安全性,他們的電池經受了多次殘酷的探測,如火災、水泡、擠壓等。
這讓我非常反感,原由有二。
第一,車用動力電池在量產前非得要通過電池安全的強測試試(GB/T31485,GB/T31467.3),擠壓,泡水,火燒,跌落,振動,碰撞等探測,都是非得通過的。也就是說,能上市的電池,都通過了這一系列的探測。所以,你強調你通過了這些探測,本身沒毛病,但有哪些值得吹噓的呢?因為每家車企都可以這么宣稱,我的電池經過了這么一系列的探測。
第二,最為關鍵的是,是不是經歷了這么一系列嚴苛的探測,就能確保電池夠安全呢?我認為還不夠。
下面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電池安全探測,不應當僅僅針對新電池。
鋰離子電池作為二次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正極會萌生鋰枝晶,反復充電后,鋰枝晶會越長越大,刺穿隔膜,造成內部短接(內短路)引起電池失效,因此新電池和使用一段時間過后的電池安全性能肯定是有差異的。目前電池強檢都是型式檢驗,就是針對新產品新電池。
那么,在全世界范圍內,電池標準有沒有是針對使用過一定循環次數后的電池的要求呢?答案是:有的。
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離子電池運輸前,非得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實驗、沖擊實驗、55℃外短路、撞擊實驗、過充電實驗、強制放電實驗,才能保證鋰離子電池運輸安全,也就是俗稱的UN38.3。
UN38.3中針對這些安全性探測,就明確對樣品有要求,既要有完成第一個循環的電池(新電池),也要求有完成25個循環的電池(舊電池),當然這個舊是相對而言。
UN38.3過充對樣品的要求(例子)
那么,在我們的電動車上市之前,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一定的充放電次數下對舊電池進行探測呢?我認為這是必要的。
當然,要求企業在進入新產品時,要進行產品周期探測顯然是不實際的,因為這將大大延長產品周期。
但是,隨著將來電池技術穩定性的不斷提高,我們可能會逐步考慮增加電池安全探測的樣本范圍,包括新電池和經歷過多次循環的電池。
一個嶄新的產業將持續走向標準化和成熟。我們期望著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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