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關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分明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經過抽樣調查,可以看出有相當一部分人混淆了兩種電池的充電辦法。
鋰電池的前三次充電正確的辦法和留意事項前三次充電時完全沒有必要進行超常時間充電比如12小時來激活電池,充電電路本來就有保護,插上也沒用的。長時間放置未用,或者頻繁即充即用一段時間后,辦法就是一次完全的充放電,之后電池就可以即用即充,惟有在長時間使用后才要再次進行再次完全充放電重新校正。
超長時間充電和完全用空電量會造成過度充電和過度放電,將對鋰電池的正負極造成永久的損壞,從分子層面看,過度放電將導致負極碳過度釋出鋰離子而使得其片層結構出現塌陷。過度充電將把太多的鋰離子硬塞進負極碳結構里去,而使得其中一些鋰離子再也無法釋放出來.這也是鋰電池為甚么通常配有充放電的控制電路的原由。
倘若要長之間一塊電池不用,提議充電到40%再進行放置,或者看每片電芯的電壓,單片3.83V是最佳的保存電壓,倘若長期不使用,最好將電量降下來,以便保護電池。最后,鋰電池的壽命緊要體今朝充放電周期上,這個周期是一個絕對概念,上次使用了30%電力,洋溢電,下次又使用了70%的電力,又洋溢電,這個剛好是一個充電周期。
充電方式鋰電池相當容易充電,但充電的安全是最困難。基本的法則是以穩定電流充電,直到電池達到4.2Vpc,并且保持4.2V的電壓直到充電電流掉到原先充電值的10%。此充電電壓峰值與結束電流隨電池制造商而有些微的不同。
但無論如何,一個充電的按時器非得蘊含安全的設計。當電池達到4.2Vpc時,只達到滿容量的40到70%,因此充電器不可達到此電壓值時便斷電,而非得持續充電,直到出現電流降后,再以低電流情況停止充電。因此,若使用一般充電器即使通過電壓表查看到電壓升到4.2V,其實電池并未完全充飽,至少有60%以下的容量未被利用。因此一臺帶有先恒流再恒壓充電功能的鋰充電器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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