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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手機電池的工作原理和充電要求解析

    2021-06-09 ryder

    今朝的手機大多采用的是鋰離子電池或鋰聚化合物電池,它是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最早出現的鋰離子電池來自于高尚的發明家愛迪生。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出產、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離子電池長期沒有得到使用。


    隨著二十世紀微電子技術的發展,小型化的設備日益增多,對電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鋰離子電池隨之進入了大規模的實用階段,特別是手機電池使用方面,而目前常用的手機鋰離子電芯規范的說法是:鋰離子二次電池。目前常用的手機鋰電池標稱電壓為3.7V(或3.6V),充電截止電壓4.2V(或4.1V,依據電芯的廠牌有不同的設計)。


    對鋰電池充電要求(GB/T18287 2000規范)首先是恒流充電,即電流一定,而電池電壓隨著充電過程逐步升高,當電池端電壓達到4.2V(4.1V),改恒流充電為恒壓充電,即電壓一定,電流依據電芯的飽和程度,隨著充電過程的持續逐步減小,當減小到0.01C時,認為充電終止。大家留意,其中C是以電池標稱容量對照電流的一種表示辦法,如電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電電流1000mA,留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當然,規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


    那為什么認為0.01C為充電結束了,其實這是國家標準GB/T18287-2000所規定的。往日大家普遍以20mA為結束,郵電部行業標準YD/T998-1999也是這樣規定的,即不管電池容量多大,停止電流都是20mA。國標規定的0.01C有助于充電更飽滿,對廠家一方通過鑒定有利。


    另外,國標規定了充電時間不超過8小時,就是說即使還沒有達到0.01C,8小時到了,也認為充電結束。因為質量沒問題的電池,都應在8小時內達到0.01C,質量不好的電池,等下去也無意義。所以,提醒大家,充電時不地超過8小時,這樣有利于電池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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