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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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要怎么樣裝運鋰離子電池?
•簡介
依據以下這些美國及國際機構所頒布的條例,特制定這些關于Tadiran鋰離子電池/電池單元裝運的指揮:
DOT美國聯邦交通部第49號《條例法》(49CFR)的第100-199部分。此部分對以任何方式在境內裝運的危險材料進行監管(尤其是第173.206段)。
IATA國際空運協會(IATA)的《限制條款》,控制由ICAO在國際范圍進行空運的危險材料。
ICAO國際民航組織制定的《技術規定》,規定了危險貨物要怎么樣安全地進行運輸。
本部分信息僅僅是作為現有條款的指揮性信息,而不是作為條例本身來使用。
•無限制性鋰離子電池單元/電池
當滿足以下條件時,以上DOT和IATA條例的鋰離子電池不具有危險性:
•每一個電池單元含有重量不超過0.5克(合0.018盎司)的鋰或鋰合金。
•每一個多單元電池蘊含有總重量不超過1克(合0.036盎司)的鋰或鋰合金。
•每一個單元都是氣密封接的。
•每一個電池單元/電池包都是獨立捆綁,相互隔開的,以戒備短路。
•所有的電池單元/電池包在包裝的外部都是緊緊捆綁起來的(除非是安裝在電氣設備上).
如果即將發運的Tadiran鋰離子電池單元/電池包滿足上述的條件,則這些電池可以按照IATA和DOT的要求,在國際航線和美國國內進行空運。除此之外,沒有其它限制。
•受限制類別
如果即將發運的Tadiran鋰離子電池單元含有0.5克以上的鋰金屬(或每一個電池蘊含有1克以上的鋰金屬),則其特殊程序、包裝、文件和標簽非得符合IATA和CFR4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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