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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UN38.3電池運輸安全探測

    2021-04-27 ryder

    UN38.3電池運輸安全探測隨著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鋰離子電池貨物的運輸日益增長,給航空公司的安全運行帶來的隱患也日益增加。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對含鋰離子電池貨物安全運輸的要求,航空公司現依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矩》的相關規定,對每個類型的鋰離子電池及鋰離子電池包,非得經過探測,已證明其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款(以下簡稱UN38.3探測)的所有要求。此操作規范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單獨或與設備一起運輸的屬可充電型鋰離子電池的手機電池、筆記本電腦電池、對講機電池、攝像機電池、遙控玩具電池等。

    依據以上要求,摩爾試驗室于近期開展了UN38.3電池運輸安全探測服務,并已按照民航運輸安全的詳盡指揮規范,完成了多家企業的相關探測申請。


    附:鋰離子電池危險性解析

    鋰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反應的金屬,外觀呈銀白色,非常柔軟、可伸展,且易燃。其特性如下:

    􀁺遇水或潮濕空氣會釋放易燃氣體;

    􀁺呈固體狀態時,當溫度超過其熔點180℃時,可自己燃燒;

    􀁺呈粉末時,可在室條件下燃燒;

    􀁺可導致嚴重灼傷及腐蝕。

    可充電鋰離子電池或鋰離子電池包(以下簡稱鋰離子電池)屬第9類危險物品,其危險性取決于所含的鋰。金屬鋰屬于第4.3項遇濕危險的危險物品。

    很多日常生活用品中均含有可充電式鋰離子電池,如筆記本電腦、攝像機、手機、無繩電話、遙控玩具、對講機等。

    鋰離子電池的危險性比金屬鋰弱,同等規格的可充電鋰離子電池比一次性鋰離子電池的鋰含量低,其危險表現為當電池被過沖(超負荷充電)后,有可能被損壞,嚴重的有可能萌生爆炸。一般鋰離子電池均有過沖保護裝置,當被充電到一定時間,保護裝置將中斷充電,以避免電池因過沖而受到損壞。未充電的鋰離子電池在運輸中的危險性相對更低。當鋰離子電池在的電壓低于其指定電壓時,在電解液中的鋰是很難自身反應的。應留意的是原電池不具備過沖保護裝置,因此準備空運的原電池應嚴格避免超負荷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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