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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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今年7月3日,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下稱動力電池溯源管理規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該規定稱,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加工、銷售、使用、 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行監測。
同時,自規定實行之日起,
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加工企業及產品公告》(下稱公告)的新能源汽車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行溯源管理;
規定施行前獲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車和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自規定施行之日起,延后 12 個月實行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維修等過程中,使用未按國家標準編碼動力蓄電池的,應提交說明;
汽車加工企業(含進口商)對已加工和已進口但未納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車,在規定施行 12個月內將相關溯源信息補傳至溯源管理平臺。
動力電池溯源管理規定施行近4個月,企業接入情況要怎么樣?在11月23日召開的“數據·創造·價值”——新能源汽車國家大數據聯盟2018年會上,北理新源溯源管理部經理葛付林對動力電池溯源管理體系建設進展作知道析。據悉,目前,部分企業已經接入動力電池溯源平臺,但還有部分企業沒有接入。另外,他提示企業要盡快接入,需要補報的企業也應在過渡期內完成補報。
如果沒有在過渡期內完成接入,會對企業造成何種影響?接入動力電池溯源平臺與否和補貼掛鉤嗎?
葛付林表示,目前,是不是接入動力電池溯源平臺并未和補貼掛鉤,或和合格證掛鉤,平臺方面已經拿到了一批合格證。如果相關企業沒有按時間和規定接入,有可能受到整改處罰,詳盡要看管理部門在過渡期過后的解決情況,他說。
截至2018年10月底,接入新能源汽車管理平臺的新能源汽車超過140萬輛,接入動力電池溯源平臺車載管理模塊數據(API接口和EXCEL導入)的企業為7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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