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國家從2015年開始正式執行強制性標準GB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電池和電池包安全要求》。因此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電池和電池包都非得符合GB31241-2014標準的安全要求。
GB31241-2014標準中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含義:不超過18kg的預定可由使用人員常常攜帶的移動式電子產品。
GB31241-2014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電池和電池包
常見便攜式電子產品舉例
便攜式辦公產品
筆記本電腦,掌上電腦等。
移動通信產品
手機、無繩電話、藍牙耳機、對講機等。
便攜式音/視頻產品
VR眼鏡、MP3/MP4播放器、照相機、錄像機、錄音筆、電子導航儀、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等。
下面,我們對照GB31241-2014標準中鋰電池較大安全風險實驗項目向您解析。
一、標識說明要細讀
使用前,消費者要充足知道電池信息,并按照電池上標識說明安全使用。在GB31241-2014標準中規定,電池和電池包使用中文應有以下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額定容量、充電限制電壓;正負極性,使用正、負字樣、標識+、-或不同顏色(例如紅色和黑色)表示;制造商或商標。
關于電池包,以上標識均應在電池包本體上標明,關于結構上能夠保證用戶在任何使用情況下都不可能導致誤差的產品,可以不進行極性標識。
關于電池,額定容量、型號和正負極性應在本體上標明,其余標識準許在包裝或規格書上標明,但若制造商和用戶達成協議,用于組合電池包的組成電池可以不進行標識。
電池包本體標注
二、充電有限制,過程要留神
電池著火的事故大部分是因為過充電引起的。過充電是指電池充電后,保護裝置失效,電池持續充電,導致電池電壓升高、變形、漏液、直至著火爆炸。GB31241-2014標準中,過充電探測僅適用于電池樣品。
詳盡探測辦法是將電池按照制造商規定的辦法放完電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薦充電電流的3倍中較大值恒流充電至下表的實驗電壓,然后用該實驗電壓恒壓充電。
不同類型正極材料的過充電電壓(石墨為負極)
關于其他材料體系的電池的實驗電壓至少應為4.6V。
實驗過程中監測電池溫度變化,當出現以下兩種情形之一時,實驗終止:a)電池繼續充電時間達到7h及制造商含義充電時間中較大值;b)電池溫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
電池過充電實驗
三、戒備電池變形
電池受到強外力會變形和破碎,導致內部短路,爆炸起火。因此電池安裝和存放要按指定位置、方向安裝,擺放平直。一旦電池發生鼓包、變形等現象,消費者應立刻停止充電和使用。
GB31241-2014中,擠壓探測適用于電池樣品。
詳盡探測辦法是將電池按照制造商規定的辦法洋溢電后,將電池置于兩個平面內,垂直于極板方向進行擠壓,兩平板間施加13.0kN±0.78kN的擠壓力。一旦壓力達到最大值即可停止擠壓實驗,實驗過程中電池不能發生外部短路。
圓柱型電池擠壓時使其縱軸向與兩平板平行,方型電池和軟包電池只對電池的寬面進行擠壓實驗。扣式電池采用電池上下兩面與兩平板平行的方式進行擠壓實驗。實驗中電池放置方式參考下圖所示。1個樣品只做一次擠壓實驗。
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
未通過擠壓實驗的電池
四、戒備電池正負極短路
電池短路是指電池的正負極非正常通路,這樣電池內部會損壞,導致起火爆炸,非常危險!
GB31241-2014中,對電池包的外部短路探測按照9.6規定的實驗辦法進行。
詳盡探測辦法是將電池或電池包按照制造商規定的辦法洋溢電后,短路電池包的正負極端子,外部短路總電阻為(80±20)m。
關于移除保護電路或者沒有保護電路的電池包短路24h,關于保留保護電路的電池包短路至保護電路動作。
電池包應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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