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池知識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鋰電池安全運輸規矩

    2021-04-26 ryder

    鋰電池安全運輸規矩


    便攜式鋰電池


    它可以攜帶筆記本電腦、手機、相機、手表和其他個人便攜式電子設備,以及不超過100瓦時鋰電池的備用電池作為手提行李。


    一般來說,手機鋰電池的額外能量大多在3~10Wh;單反相機鋰電池的能量范圍為10~20Wh。便攜式攝像機通常有20-40wh的鋰電池;筆記本電腦中的鋰電池的功率范圍在30瓦時到100瓦時之間。因此,手機、流行的便攜式攝像機、單反相機和大多數電子設備(如筆記本電腦)中的鋰電池通常不會超過100瓦時的限制。


    限制你攜帶的鋰電池的數量


    經航空公司批準,攜帶鋰電池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電子設備登機。每位乘客攜帶的備用電池不得超過兩個,而且不能郵寄。


    可容納100Wh以上的鋰電池設備,如新聞媒體設備、影視攝制組設備、表演道具、醫療設備、電動玩具、電動物品、物品盒等。


    不攜帶鋰電池


    禁止攜帶或郵寄160Wh以上的大型鋰電池或電子設備。


    維修備用鋰電池


    備用電池要單獨維護,以戒備短路(放入原始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絕緣電極,如粘貼暴露的電極,或將每個電池放在一個單獨的塑料袋或維修箱)。


    鋰電池額外能量的測定辦法


    倘若在鋰電池上沒有筆直標注額外能量Wh(瓦特小時),則可將鋰電池的額外能量轉換如下:


    1.倘若已知電池的標稱電壓(V)和標稱容量(Ah),則可以計算出附加瓦特小時的值:


    Wh=vx啊


    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在電池上。


    2.倘若電池惟有毫安時,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例如,鋰電池的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mah,額外的瓦時為:

    聲明: 本站所發布文章部分圖片和內容自于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關閉
    二維碼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高清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