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池知識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有關鋰電池航空運輸最新規定的解析

    2021-02-01 ryder

    鋰電池航空運輸最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工業標準》(MH/t1020-2009)和《旅客和機組人員攜帶危險品的有關規定文件》(MH/t1030-2010),旅客在民用航空器內攜帶鋰電池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鋰電池的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60Wh,超過160Wh的需通過危險品運輸。


    2.攜帶和運輸含有鋰電池的設備(如筆記本電腦、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等)應遵守以下規則:


    它可以放在托運行李中,也可以隨身攜帶。


    (2)應采取措施預防意外啟動。


    (3)鋰電池的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160Wh(含)之間的鋰電池須經運營商(航空公司)批準。


    3.備用鋰電池應按照以下規則運輸:


    它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中。


    (2)備用電池可以放在原來的零售包裝中,或者電極可以是絕緣的例如,暴露的電極可以用膠帶粘在一起,電池可以單獨放在塑料帶或保護袋中


    (3)單個鋰電池的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


    (4)經運營商(航空公司)批準,備用鋰電池的額定能量為100Wh(不含)~160Wh(含),但不超過2節。

    聲明: 本站所發布文章部分圖片和內容自于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關閉
    二維碼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高清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