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鋰電池空運出口要求
1.鋰電池及鋰電池包劃歸第9類危險品;
2.所有鋰電池(組)須通過UN38.3探測;
3.對部分第9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供應了例外條款;
4.對運輸樣品作了嚴格限制;
5.旅客攜帶日類鋰電池限制;
6.所有缺陷電池或損壞電池均禁止運輸限制。
鋰電池航空運輸規定
1、鋰電池須通過UN38.3探測要求;
2、II類危險品包裝,經過1.2米的跌落探測;
3、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貼有"僅限全貨機運輸"操作標簽,標注UN編號;
4、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戒備爆裂,并配置有戒備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5、堅固的外包裝,電池應被保護以戒備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防止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6、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戒備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戒備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7、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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