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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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新電池的充電辦法
關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這種說法,這又是一個老話題,很大一部分消費者認為電池是要激活的,幾乎所有的銷售人員這么說,電池前三次充電是要洋溢12小時的,這種說法分明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差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
那么電池要激活嗎?答i案是肯定的,要激活!但是,這個過程是由加工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鋰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后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足浸潤電解液充足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的內容,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要電池處于開口狀態,激活以后再封口,除非您擁有了電芯加工設備,否則要怎么樣完成?電池從出廠,然后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說明書里提議初次使用的電池最i好進行三次完全充放過程,是為了快i速消除電極材料的鈍化,達到最i高效能。但是這個過程完全不要12個小時,應當是洋溢為止。正常使用一段時間也同樣可以消除鈍化。因此用戶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要特別的辦法和設備的。
此外,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洋溢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繼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倘若你的鋰電池在洋溢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或許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倘若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要很長的時間,往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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