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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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新能源汽車加工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矩》(工產業[2009]第44號公告)(以下簡稱09版《管理規矩》)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能源汽車加工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稿》),8月12日對外公布開始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記者最新采訪了上海市新能源推進辦公室、汽車行業分解師和相關車企等,對《修訂稿》幾個重點部分逐一解讀。
解讀“新能源汽車準入修訂”電池爭議模糊化解決
重點一:準入門檻五方面要求更高
此前有媒體報道《修訂稿》對新能源加工準入要求降低,汽車行業分解師曹云表示,這一解讀是“過度”的。事實上要求有所提升,更趨向將來的市場需求。上海市新能源推進辦負責人劉建華也表達了相同觀點。
《修訂稿》中,對于申請準入的項目規矩要求,從過去的19條提升到了28條,單是這一點就反應出對于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有了更多的要求。詳盡來看,有以下五點。
1、新《規定》約束力上升
劉建華認為,首先新出臺的《修訂稿》將《新能源汽車加工企業產品準入管理規矩》變更為了《新能源汽車加工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規矩”和“規定”雖然惟有一字之差,但是約束力分明不同。“《規矩》變為《規定》,對企業的約束力有著分明提升。”
2、明確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的領域
在新能源汽車的界定上,早前一直存在爭議,各個國家和地區對于新能源汽車的定義也各不相同。在新出臺的《修訂稿》中,明確新能源汽車定義,是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賴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主要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車和燃料電池電動車等,減少了節能汽車、清潔汽車、一般混動汽車等“渾水摸魚”之類的車型,刪去了老條款中“混合動力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類別產品。
3、申請主體要求更為嚴格
在申請主體方面,新版本的要求也更為嚴格,詳盡體今朝,對于新能源汽車的設計、研發、加工、探測甚至是電池的后續回收都有綜合的考量。不僅是硬件上,軟件上也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新《修訂稿》中,對于電池的后續回收也計入企業的考核中。“把新能源汽車加工的后向問題交給加工企業,尤其是之前爭議的電池回收問題,并建立一車一檔案的管理,對于加工資質的管理更為嚴格。”曹云如此解釋。
對于新能源汽車加工資質的問題,不僅規定了擁有傳統汽車加工資質的車企可以申請加工,準入條件還特別提出了“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準入條件及審查要求”,企業集團下屬企業可共用集團的部分能力。也就是說,集團旗下的企業可以申請新能源汽車加工,更規定了集團下屬企業可以共用集團的部分能力進行加工。
4、加工主體界限更為嚴格
加工主體非得是已取得《公告》的汽車加工企業,或者是已經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加工企業。跨產品類別加工新能源汽車的現有汽車加工企業,也應該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
同時,即使是已經獲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及產品也無法松懈,非得滿足最新的準入要求,否則將暫停加工、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這些企業準入有2年緩沖期,要在兩年年進行調整,兩年里復核通過才可以持續進行新能源汽車的加工,而產品準入則惟有6個月時間進行調整。詳盡規定為:“在本規定施行前已取得新能源汽車加工《公告》資質的整車、改裝客車、特種作業類專用車加工企業,應該進行改造,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報送滿足本規定的審查計劃,并于24個月內完成審查。申請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及變更擴展產品,應該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根據標準》,在產產品可以延后6個月。”
5、安全范疇更加重視
對于新能源汽車的開發企業,建立大數據模式,對于車輛進行安全監控。
這主要體今朝三點。第一點,對于開發企業建立大數據庫模式,對于開發、加工、探測、維修各環節進行可控和可追溯,完整體系,在安全管理上發現薄弱環節。第二點,對于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監控進一步增強,企業建立自己的平臺,和地方政府的平臺、國家平臺聯動對接。第三點則是對于汽車后市場——維修范疇進行監控,新《修訂稿》提出了導向和航標。
重點二:對于電池準入爭議未明確化解決
非常值得關注的一點是,新《修訂稿》對于之前飽受爭議的電池問題做了模糊化解決。
據悉,修訂準入條件的過程中已在業內征集過多次意見,也曾提出對電池準入的要求,將新能源汽車企業及產品準入和《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準入掛鉤。但本次發布的修訂意見稿中,并沒有對配套電池企業的準入要求,只是要求新能源汽車產品裝載的電池依然需要通過國標測試。
早前,部分車企采用了未進入工信部《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即“白名單”)的動力電池,對于這部分車企加工的新能源汽車,政府補貼能否掛鉤一直存在爭議。而今朝,《修訂稿》對這一爭議并未予以明確化解決,給詳盡操作提供了靈活性。“也就是說,不一定是進入白名單的電池才符合新能源車動力加工標準,才予以批準加工,并未強制要求進入白名單的電池加工商,才也可以提供電池給車企進行新能源車整車加工。這一塊在之后的詳盡操作中可能還有細致的明文出臺。”劉建華如此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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