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1我國鋰離子電池工業產業現狀
鋰電池作為新能源產品具有顯著的優點,世界各國開始將鋰離子電池工業作為引領將來能源發展的支持產業之一。
目前,中國已成為僅次于日本的鋰電池加工大國。據不完全統計,中國鋰電池的產量已經占到全球的70%,達到了16億只,市場價值近50億美元,其中70%以上出口。我國鋰離子電池行業已經從傳統的小型電子產品,逐步向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等范疇拓展。
電動車的核心技術是動力電池。從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來看,因有色金屬資源具有極強的地域性,上游原材料企業將會非常聚集;對核心技術的掌控,使中游電池廠商將成為行業發展最大的受益者;而整車廠商在這場行業盛宴中利潤微薄。目前,新能源汽車價格居高不下,原由之一是動力電池包成本太高,如一輛造價26萬元的豐田普銳斯,電池成本在8萬元左右,占了整車成本的三分之一。因此,國內電動車廠商紛紛加大投入,用于新型鋰離子電池材料、制作工藝、技術的開發研究,期望盡快研制出成本較低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包,以降低電動車整車成本,加快行業發展。
2主要發達國家鋰離子電池工業產業投資政策
2.1美國美國鋰電暫任主席、美國布羅德普公司董事長瑞夫·布羅德博士,在第四屆華南鋰電高層論壇發表的演講中提到了最近美國政府提出的新經濟刺激計劃。
依據布羅德博士解析,當前美國政府正前所未有地加大財政力度支持工業界發展。在美國政府的財政資助計劃中,有20億美金是用于電池工業的發展;其中約12億美金,主要用在做鋰離子電池和鋰離子電池芯的發展方面。瑞夫·布羅德博士稱,在這一整個工業界絕無僅有的資助行動當中,鋰離子電池行業被放在重點當中,是重中之重。
3鋰離子電池安全性測試標準簡介及問題分解
鋰電池由于存在燃燒、爆炸等安全性隱患,國際社會針對鋰電池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等。我國鋰電池產品檢驗主要根據的相關標準主要有: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提議書》第38.3條款鋰離子電池運輸安全性能探測(UN38.3);GB-T8897.1-2003《原電池第1部分總則》;GB8897.2-2005《原電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術要求》;GB8897.4-2008《原電池第4部分鋰離子電池的安全要求》;GB/T18287-2000《蜂窩電話用鋰電池總規范》;GB/T19521.11-2005《鋰離子電池包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Z18333.1-2001《電動道路車輛用鋰離子蓄電池》;YD1268.1-2003《移動通信手持機鋰離子電池的安全要求和實驗辦法》;QC/T743-2006《電動車用鋰離子蓄電池》;QB/T2502-2000《鋰離子蓄電池總規范》;SN/T1414.3-2004《進出口蓄電池安全檢驗辦法第3部分鋰離子蓄電池》;SJ/T11169-1998《鋰離子電池標準》。
4關于鋰電池安全性測試標準工作的提議
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成立了電子產品安全標準工作組,準備開展鋰電池安全標準工作,并提出了制定便攜式鋰電池安全標準的工作目標。結合我國鋰電池工業產業發展及安全標準現狀,提議我國鋰電池安全性測試標準制定工作留意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統一的鋰電池安全性測試國家標準。考慮到鋰電池的加工、營銷、使用等遍及國民經濟各范疇,應以最高級別的國家標準的形式制定統一的鋰電池安全性測試標準。為保持安全標準的統一,應將現行國家與行業標準的技術內容以蘊含或整合的方式加以替代;未來隨著鋰電池的發展,通過標準修訂的方式更新其安全要求,不再另行制定其他安全標準。
2)統一的安全標準應當與鋰電池的產品情況相適應。目前鋰電池大致劃分為能量型和功率型兩大類,兩類產品在材料、設計結構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在相同的安全前提下,其標準的實驗辦法乃至要求都可能不同。便攜式電池屬于能量型,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和攝像機用鋰電池等,而電動工具、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用鋰電池可歸為功率型,提議分別制定能量型和功率型鋰電池安全標準。制定鋰電池安全標準時要掌握適度原則,即標準應尋求并建立產品安全與性能的最佳結合點,因為安全性越好往往意味著電性能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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