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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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工信部昨天公布《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及產品準入管理方法》,自2019年六月一日起施行,準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鉅大鋰電公司借用加工公司的加工能力申請準入。這意味著造車新勢力的代工模式獲得認可。
依據《方法》,申請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準入的,應該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法人資格;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并建設完成;有與從事加工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資金和人員等;有與從事加工活動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加工能力、加工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保障能力等。《方法》同時特別規定,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原由,不能滿足準入條件的,公司在申請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及產品準入時可以提出豁免申請,以鼓勵公司進行技術創新。
汽車產業電動化、智能化、共享化等發展形勢下,產業鏈分工進一步細化。《方法》鼓勵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之間開展研發和產能合作,準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委托出產加工。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研發設計公司與加工公司合作,準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公司鋰電池廠家借用加工公司的加工能力申請道路機動車輛加工公司及產品準入。
造車新勢力眾多,但獲得加工資質的很少。此次《辦鋰電池法》公布意味著代工加工合法化。業內人士認為,鋰電池代工合法化意味著造車新勢力的產品將會更快地投入市場,減輕自身在產能、制造環節上的壓力;而對傳統車企來講,代工可處理產能過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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