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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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第四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函〔2018〕83號)。本批計劃共計733項,其中制定546項,修訂187項;推薦性標準731項,指揮性技術文件2項。
2018年第四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項目中,關于鋰電池行業的緊要有三項,分別是:
鋰電池用鋁塑復合膜項目,由我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道明光學、捷威動力、萬向一二三等聯合起草;鋰電池能源轉換效率要求和測量辦法項目,由寧德時代、欣旺達、深圳比鋰電池亞迪、天津力神、我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等聯合起草;無人駕駛航空器用鋰電池和電池鋰電池包規范項目,由欣旺達、飛毛腿、上海德朗能、我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等聯合起草。
我國電子技鉅大鋰電術標準化研究院作為工信部鋰電池安全標準特別工作組的組長和秘書處單位,將充足依托該工作組,聯合國內鋰電池范疇產、學、研、用等單位共同開展上述國家標準的編制工作,不日將成立相應項目組并啟動起草工作。
除了以上標準,在2018和2019年的交接處,有關鋰電池行業的標準也陸續出臺。
首先是,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網站消息,GB/T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于2018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正式公布,將于2019年七月一日正式執行,目前國標委網站還無法查閱標準正式文本。
通過與電動自行車廠家、配套鋰電池公司的交流溝通,廣東省質檢院透露,依據標準報批稿中的內容,公司高度關注上述國標的安全性能條款包括過充電、強制放電、外部短路均要求電池包拆除保護板后進行探測。
其次是,從2019年一月一日開始,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矩》的第60版規矩已經正式開始執行了。此次IATA(航空運輸協會)將DGR危險品航空運輸規矩內容更新了不少,包括編碼、條鋰電池廠家目、第9類鋰電池危險標簽等9條內容。這將對2019年的鋰電池航空運輸有較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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