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電池知識
鋰離子、磷酸鐵鋰、錳酸鋰、新能源
UPS鋰電池采用活性金屬材料,在乘機時可能發生高溫自燃或短路自燃等意外。
所以民航總局設置了有關UPS鋰電池的航空運輸規定:旅客攜帶的照相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如安裝在設備中,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鋰含量在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非得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攜帶。備用電池非得單個做好絕緣保護,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要留意的是,備用的UPS鋰電池不能托運,非得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且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旅客可以將備用電池放入原始包裝中,或用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者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保護盒中。
使用國際空運運輸鋰電池的相關規定,所有的發件人應當知道并且遵守國內和國際貨件相關規定。依據規定,倘若運輸的鋰電池數量小,且電池電容相對較低的時候,那么包裹將不會被視為危險品而受管制,也不要簽訂UPS危險貨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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